我院文体馆是进行教学、教职工进行课外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了加强文体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能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教学及课余活动环境,使场馆管理达到科学、规范、有序、清洁和卫生标准,凡进入文体馆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爱护场地设施,应做到人人有责,进馆后一切听从老师的指挥与安排。
2、严禁携带瓜果、含糖饮料、在场馆内嚼口香糖,严禁在场馆内吸烟。
3、严禁穿皮鞋、高跟鞋、钉鞋等有损地板的硬邦鞋进入场内。
4、保持室内通风,整洁,安静,不大声喧闹,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5、如遇雨天需要教学或课外活动,一切进馆人员应主动在门前将鞋底擦干,并主动将雨伞装入塑料袋中或将雨伞放于馆外,方可进入场馆。
6、场馆管理人员在场馆使用后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场馆清洁。
7、场馆管理人员在健美操房开放活动时间内(除教学、训练竞赛之外),应安排专人在场内管理(在教学与训练时间内,需有人每隔20分钟进行巡视管理)。
8、场馆管理人员在每日的教学与训练活动结束之后,负责关闭灯光、电源开关及门窗,并锁好健身房大门。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