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房是我院乒乓球教学、训练、比赛的场所,为了加强乒乓球房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能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良好的训练、教学及课余活动环境,使场馆管理达到科学、规范、有序、清洁和卫生标准,凡进入场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进入场训练、教学的教练员、教师与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乒乓球馆的管理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共同维护训练、教学的良好秩序。
2、乒乓球场馆属公共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油质物品、宠物进入场地,严禁吸烟,严禁在馆内大声喧哗、打闹及其他不文明的现象发生,必须自觉维持馆内的秩序和卫生,不得携带食品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饮用含糖饮料、嚼口香糖等。
3、在本馆内活动应穿运动鞋,严禁穿高跟鞋、皮鞋或任何有损于地面木地板的硬邦鞋进入本馆。
4、进馆上课、训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按规定的训练、教学时间由教师、教练员亲自带队,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活动。
5、如遇雨天需要教学或课外活动,一切进馆人员应主动在门前将鞋底擦干,并主动将雨伞装入塑料袋中或将雨伞放于馆外,方可进入场馆。
6、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严禁用手或球拍敲打桌面;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挪动乒乓桌,不得私卸球网、不得将衣物悬挂在球网上、不得坐在乒乓球桌上。因任何人为原因造成乒乓球桌及其它物品损坏的,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7、爱护场馆设备、设施及室内乒乓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墙壁、地板上涂污,教学课后或运动训练后,教师及教练员应负责将器材收好并及时交至体育馆器材管理人员处。
8、场馆管理人员在场馆使用前后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场馆清洁。在每天上班前应先检查卫生、场地及器材,做好场地和器材的保养、维护工作。9、场馆管理人员在乒乓球馆开放活动时间内(除教学、训练竞赛之外),应安排专人在场管理(在教学与训练时间内,需有人每隔20分钟进行巡视管理。
10、场馆管理人员在每日的教学与训练活动结束之后,负责关闭灯光、电源开关及门窗,并锁好活动室大门。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