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地是担负和保障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群体运动竞赛的主要场地,为了充分利用好资源和保护好场地,同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进入该场地活动人员一律穿着运动鞋,场地内严禁吸烟。
二、凡需在此场地上举办的一切集体性质的活动与竞赛,应事先向体育系体育中心提交场地使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行,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时间。
三、凡遇有学校体育系批复与安排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及校内外群体活动,需用场地时,事先已在该场地活动人员应主动让离该片场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冲动或影响正常教学、运动训练和群体竞赛工作秩序。
四、严禁随破坏围栏,严禁挪动、破坏场地内的体育设施与安全设备,不得依靠或冲撞四周围网,由此而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并对所破坏的公物按价赔偿。
五、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不在该场地内随意丢弃杂物,口香糖及碳酸饮料类似的食物严禁带入场内。
六、爱惜场地,严禁使用尖锐器具或重器锤击与敲划等一切有损地面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处理,按值赔偿。
七、严禁商贩进入场内从事买卖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场地内悬挂或张贴标语、广告、横幅等类似的物体。
八、服从管理人员的场地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送交学院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