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国防教育的文件精神,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2、负责制定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时和要求。
3、搞好军事教学工作。按照《大纲》要求和学校的教学计划,分配军事教师讲课内容,组织备课、试讲、授课、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实施和改革。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抓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养成。
4、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和学校对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结合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状况,拟制培养规划或在职训练提高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
5、负责学校军事、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6、积极开展军事理论研究和军事教学法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负责军事教研室学术研究的组织领导和教学评估工作。
8、负责军事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要求。
9、负责军事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0、协助做好新生军训工作。
11、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