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赋予学校的教育任务,开展学校体育与军事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相关教学工作精神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好主管院长的助手和参谋。
2、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领导和主持全部体育与军事教学、科研、群众体育、训练与竞赛、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对内行使行政主管,对外代表学院整体形象。
3、制定科研、群众体育、训练与竞赛、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发展规划与奋斗目标,就教学改革、管理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向全部教师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写出计划与报告。
4、制订有学校特色的教学大纲;制订体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根据发展需要,修订体育与军事课程标准,进行体育与军事教学研究和改革。
5、主持全体教师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编写、修改、审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推进和加强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应用、建设与管理。
6、配合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教师的任职资格的考核、评比和晋升,对教师的进修、培训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计划与要求,特别要注重对青年教师的进修、培养和提高工作。
7、领导和主持体育部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研究和处理各项工作与事务,督促和指导教师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协调他们之间的团结、协作与配合,了解各项任务执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学院体育与军事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
8、关心教师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同志,发扬民主,公正廉明,以身作则,敬业奉献。
9、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和任务,注重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兄弟院校之间的团结、协作与配合,积极参加各学会、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扩大影响、增强知名度,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